如果我真的爱上并嫁与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我一定会吃上帝的醋。他与上帝是至亲至爱,似乎甚至超越父母骨血。更何况仅是妻儿。
他的目的地是天堂,尘世不过是一个临时站点,到此一游,匆匆走一遭。遇到的人都是过客,俗世烟尘,哪里及得上完美的天堂。而我是天地间的幽魂野鬼,不相信末日的到来,也不期望被拯救。我不否认上帝的存在,我只是愿意无拘无束悠然此生。我相信佛家轮回,我只知道若我心怀善念,不做亏心事,便不怕夜半鬼敲门。
孩提时代爱偷看电视,趁爸妈不在家,便大摇大摆胡作非为。临近下班时间便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稍有动静就立马伪造现场,关电视,做作业。而妈妈也渐而学精,会摸电视后箱是否发热,我的三脚猫伎俩即被三下五除二拆穿。知我者莫若母也。这大概是我小时候最怕被人发现的背着人做的事了。
长大些便开始讨厌这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本是闲暇安逸的日子,何必自导自演生死时速扮亡命之徒?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我开始向往真君子的品性。其实并不是达到了那样的思想境界,只是惰性作祟,觉得对父母、长辈、老师或朋友隐瞒什么,太复杂,太耗脑子,太累。学习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骗人?撒一个谎容易,但圆谎却需要再撒一百个新的谎,烦不胜烦,我没有那样的大智大勇,我只是懒惰,我宁愿老老实实有啥说啥即使会得罪人会挨骂。
君子慎独。明镜在心,神色便会了然。一个正直的人何时何地都不畏说出当时的想法。心里没有一丝污秽杂念,坦荡如斯。
我还没到那个境界。我也不强求自己到那个境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我只想做一个节制而现实的享乐主义者,纵容自己无伤大雅的劣习,闲暇顺手做些好事散播快乐,以求下辈子投胎还是做人,不至于沦为猪狗之辈,足矣。
父母予我骨血生命,父亲教我走路,母亲带着我思想启蒙。我颠颠簸簸活过这将近二十年,自在,快乐。至今我仍可以狂妄的说,我不需要一个上帝来指引我。我自己懂得学着辨是非,我是我生活的主宰,我自己小宇宙里的最高神明。如果有一天我终究变成基督教徒,也许我会嘲笑现下自己的无知,但上帝若是真有传说中如此海纳百川的胸襟,应不会与我的幼稚一般见识。
而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爱上一个基督教徒且注定与之长相厮守,那我就吃定了上帝的醋。我拥有的只是此生的短短几十载,定当倾尽所有。而他向往的是永恒,是天堂里的幸福快乐。如此这般,所有我的“永远”都变成了他的“暂时”。这笔买卖,一点都不划算。
我一直用理性的目光看宗教,置身事外。我觉得宗教教人向善,约束不良举止思想,规正言行,除了某个宗教允许一夫多妻让我不能接受之外,宗教信仰活动习俗于我看来都很自然,是文化的一部分。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宗教自由的发扬不失为一个妙方。新加坡人整体素质较高,与自由宗教信仰之风不无关系。
此时此刻,我只能说,我不明白宗教,我对基督教知之甚少,我不了解基督教徒与上帝的关系。窥视到这种陌生的交流方式甚至让我有些害怕。我二十年的生活里没有人告诉我怎样与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灵保持最为亲密的联系。我迷惑,我疑虑,但也放任自己不求甚解。
人生苦短。我只求顺其自然,随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