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转转回到原点

[21 Nov 2015]

那个郭敬明

我想我骨子里肯定还是个文艺青年,好不容易拖着自己到图书馆借书,怎么着都要去中文小说区顺着作者姓名序列找找郭敬明,《小时代》四部电影都在闲着实在无聊偶尔想起的时候看完了,书倒是第一次看。借了一本,看完后又下了第二本在kindle上看完,在续着看第三本的间隙发现自己以前不知什么时候在kindle上存着《梦里花落知多少》,于是一时手贱也看完了。

突然发现这个看过很多次后被搁置一边的故事,其实很多细节我都记得很清楚。刚查了一下,2004年出版的书。我是那个时候开始在《知音》上看到小四的连载,然后《幻城》,《1995-2005夏至未至》,《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还有偶尔买的几本《岛》,《悲伤逆流成河》,一路看过来。我是从小四的文章里面知道他在看安妮宝贝的,然后就无可救药地把安妮的作品也看遍,尤其《莲花》,是在2006那个离别的夏天,我考完了来新加坡的选拔考试,终于在中考之后有了完完全全可以自由呼吸放肆的时间,然后就高高兴兴地去书店扛回一本,一个晚上就看完了,照例哭的死去活来。

《梦里花落知多少》结局还是那么狗血,可是每次写顾小北和陆叙的段落总是看得我一抽一抽的。郭敬明这些年的文风还是转变了很多,《小时代》每页每页不间断的爱马仕、香奈儿、阿玛尼,看得真有点眼花缭乱,感觉像在逛免税店。郭敬明你是不是写书的时候收了广告费啊,你跟读者好好交代一下提成多少,我们不怪你。

跟新加坡籍男友讲,我在看一个十年前很喜欢的作家的小说,他现在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办过杂志,策划过MV,他把自己的作品拍成电影,很小资,但票房真的不错。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羞于承认自己曾经对郭敬明作品的狂热。太矫情,难登大雅之堂。他的小说总是跟无病呻吟、假、物质等字眼连在一起。当周围的朋友都在讨论《红楼梦》等传世经典的时候,我也很虚伪做作地跟着附和“的确郭敬明写的都是垃圾”。但在那些安静下来无处打发的时光里,清晨薄暮,在心里藏了太多太多的细枝末节找不到人倾诉的时候,就会想开始写字,然后就会想起我曾经每天都记录的习惯,是从看郭敬明的杂文开始的。你可以写得很烂很长很杂,毫无头绪,就像自己跟自己的对话,但是你写下来了,记录了,这个过程本身就有其价值。就像家里堆着厚厚的三四本日记,那是我初到小坡三四年里最完整的记录,那些日子和感受不可能再回来了,也许傻也许幼稚,但是时光无价。

不堪回首的面试

2015年这一年我觉得过得很匆忙,感觉像是大一到大三养精蓄锐,把所有悠闲的资格都用掉了,所以大四一开始就注定没有消停的时候。其实细想一下,忙碌从大三就已经开始了,大三大四之间根本没有过渡期。帝国理工的计算机本硕连读课程,四年直修研究生毕业。亮点是大三夏季学段直接和暑假连在一起,让学生去申请六个月的工作实习(Industrial Placement),积累经验,表现好的话直接有回聘工作机会,对于公司也是接触应届毕业生的一项招聘途径,皆大欢喜。

我大学前半段都是以为重建局不会批准我读研的,反正毕业就有工作了,公务员铁饭碗,所以大学读书怎么轻松怎么来,只要总成绩是A能交差就成。暑假根本懒得申请实习,大一回坡把那个必须的实习给搞掂了,大二本想实习的,又抵不住想回家被当猪养的好日子直接打包滚回家了,那个暑假成了我学车噩梦的起点,给了我在中国和英国共挂考三次的惨痛记录,后来在美国才一举拿下驾照,末了还发现居然三个月过期,这是后话。

在大一大二都没有过任何面试经验和过硬的实习经验的情况下,大三一开学就要找实习的时候,我彻底风中凌乱了。这个编程面试到底要怎么才能过啊啊啊有谁教教我。在英美,软件工程业内的公司,招正经的软件工程师,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实习生,面试都要现场编程。题目基本是算法题,偶尔涉及系统架构设计。我这种大一开始逃课超过一半以上,到现在都没把计算机系任课教授认全的学生,基础不会扎实到哪里去的。至今记得有次不得不回学校交作业,在走廊上碰到我们系代表兼我眼中的系花,这个以色列大美女笑着说“很久不见(long time no see)”, 我暗自心虚了一下。

那几个月的苦逼,真的是只有A level完了申奖学金的那个冲劲有得比。工作实习要写一份实习报告,占的分数比例也很小。实在申请不到的话,可以厚着脸皮在系里的电脑系统部门实习,这个部门负责维护我们系的电脑室与云系统,其实还是可以学到东西的,只是跟一线的软件公司如谷歌之流无法比。

我前后申请了应该不下二十家公司,从一线公司开始申请,那些大众叫得出名字的主流软件公司基本上都投过档,总共面了不下十次,拒信收到手软,大部分还是拒了都不屑于通知你的。最后拿到三家的offer,都是英国本土的二线公司,The Hut Group, Expedia, Netcraft,选择去了实习工作主线是软件开发的The Hut Group,搬家去了一个英国中部连好多英国人都没听过的小镇,Northwich。每次跟别人介绍的时候都要说,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中间,不是剑桥旁边的Norwich哦亲!

这个漫长的实习申请总结出来的几点经验就是,一定不要放弃,不管你每次面试发挥多屎多弱智丢脸丢到太平洋,都要平心静气地投下一份简历,容光焕发地参加下一家面试。你要相信很多时候结果不仅仅是你的水平问题,也许是当天发挥不好,面试题目比较偏,或者根本就是人家公司早就招满人了,面你是走下程序怕漏掉大鱼而已。还有就是,所有一线的大公司拒绝你,并不代表你一文不值,只是代表你和顶尖程序员还有距离而已,对于二线公司来说,说不定你就是个人才。我们大多时候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把心态摆正,找到弱点强攻,然后再杀回面试场上找到那个match的公司就好。当然学生实习阶段一定要保持野心,在有机会的时候要充电,保持自己的竞争力,以求下一次再杀个回马枪就好。这也是为什么一年后我以Facebook总部实习生而不是参观者的身份回到这个大游乐场,觉得总算赶上了我身边那帮早就在诸如Google, Facebook, Microsoft, Apple等一线公司里玩转了的同学的时候,心里乐得像是开了花,尽管表面上还是波澜不惊。我们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对吧,呵呵。

感激我的男朋友在那段黑暗的日子给我无尽鼓励,告诉我我是一个聪明的小孩,一定可以找到实习。还有佳雯给我的支持,在我吐槽面试题多变态的时候也跟我吐槽一下她的数学题多变态,让我多了一点心理平衡。

我的英国室友

跟我一起搬去Northwich的还有一个英国同学Oliver。我跟这个脸颊有点高原红的将近一米九的大男生在一个屋檐下住了整整六个月,我感激这个实习机会让我们相遇并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今年10月我回伦敦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空出一天跟他整整聊了八个小时,超越了我跟所有朋友连续聊天的历史纪录。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有些人你相处再久也走不近,有些人就在每天的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里头变得很熟。认识Oliver完全是因为我们申到了同在The Hut Group实习,反正都要搬家,所以相约干脆一起租房子住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实习开始前一个月坐火车去看房,之前在网上找好的中介,房子在镇上一条河边的新式小区,两室一厅,两个厕所,我们都觉得不错,价钱比伦敦那是便宜得不像话,所以看完房子后在附近超市逛了一圈就直接找中介签合同交定金了。

住的地方离实习单位走路大概半小时,公交车每半小时一班,但一天要五磅来回。于是我买了一辆自行车。这个Oliver同学简直是个业余自行车选手啊,是那种吃完晚饭无聊了出去骑着他拉风的公路自行车逛一圈的人。于是教我怎么在有汽车的马路上骑自行车的任务就交给他了。英国小镇这种窄窄的小路上,汽车贴着你好近好近嗖地一声开过去,还是很让人心惊胆战的。后来有次我的自行车内胎爆掉,正着急到哪里有修车的地方时,Oliver变戏法一样地找出各种工具和备用胎,一步一步地指示我自己换轮胎。我佩服到五体投地了有木有!住久了以后才发现他对自行车的热爱程度,还包括有一本专业的介绍公路自行车部件和维护的书,没事自己就会在厨房里头,把他的坐骑肢解了,研究为什么踩踏板会多出来吱呀吱呀的声音。他还把踏板换了,配上专业的鞋子,踏板和鞋可以勾起来,让脚向上运动的半圈里也可以用力,我真的长见识了。

Oliver是个素食主义者,无关宗教信仰,而是他觉得人们饲养动物的方式太残忍了。他很勤快,每天晚上下班回来都自己做饭。我超级无敌懒,经常有一餐没一餐,所以每次他做饭我就怂恿他多做一点,很快就成功蹭饭。吃饭问题就这么解决了,他负责买菜,有时候一起去买,开支记账两人平分。他做饭,我洗碗,各司其职。只是过了一阵子,我每天骑车下班,发现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焖鸡翅、烤排骨、烧猪蹄,这才发现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肉食动物!然后我就背叛他开始做荤菜,也没他的份儿。分开吃了一段时间我又开始犯懒有上顿没下顿,然后又开始蹭他的饭,周而复始,不厌其烦。

吃,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觉得我们的友情就是从吃开始的。看他做饭的时候就会好奇这家伙为什么会做这么多奇奇怪怪不重复的比萨,pasta,他还买了一本摩洛哥的食谱,甚至还在网上买了一个targine寄到公司,当然是剥削我的自行车前车框帮他从公司运了回来。我表示我有这么一个又不懒又爱好研究美食的室友无比幸福。他做的西红柿Basil比萨真的是我吃过的所有比萨里面最好吃的,没有之一。于是很自然地就会开始问他,怎么会做饭的呀,是不是妈妈教的呀,在家有没有在厨房里帮忙呀,各种神侃。而这些基础话题聊完以后,日复一日,就会开始深入聊到我们各自小时候成长的事情,各种糗事奇葩事,再形而上地升华到比较中国和英国家庭教育方式,父母与子女相处方式,对子女成长方向的介入程度,以及两国社会福利差异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

简单说来,就是英国社会福利好,进医院不花钱,孩子上学不花钱,读大学有政府补助和贷款,下岗有低保津贴,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本地人养育一个小孩的经济成本比中国父母养育一个小孩的经济成本小很多,所以自然也不会对小孩有那么多这样那样的要求,健康成长,不走歪路就好。当然英国本身注重个体的发展,与亚洲社会注重集体或家庭的整体利益发展的文化差异,也是种种原因之一。这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种种文化习俗,会塑造我们各自的人格与处事方法。我们也没有追根究底,也就是互相好奇聊个天而已。

我们后来也有了一个共同的饭后娱乐活动,看Game of Thrones。整整4季四十集啊,我们两个就缩在客厅沙发上盯着他小小的电脑屏幕看完了。有天晚上中间暂停的时候,我们突然反应过来,白天我们一起坐在电脑面前写代码,晚上一起坐在电脑面前看连续剧,日子很苦逼啊有木有!所以两个人赶紧换了个位置,至少白天他坐我右边,晚上他坐我左边!

这些一年前的事情我们彼此都记得很清楚。这些无厘头的对话和消遣是在那个偏僻小镇里除了上班时间以外的最好娱乐。我很高兴交了这么一个朋友,人跟人之间可以很直接简单地对话,分享食物和消遣,即使我们身高性别种族母语饮食习惯甚至很多价值观人生观事业观统统不同。

Oliver专业实力比我强多了,他大一开始就平均分比我高,年年dean’s list 榜上有名,可怜我是听他说起才知道我们学校也有dean’s list这个东西。他沦落到跟我一家实习单位是因为他一共投了两份简历,The Hut Group看上去不错待遇也挺好他就直接签约了。我后来听他轻描淡写说这几句我心里那个风雨飘摇啊,我没事那么折腾干啥。不过也发现这也是为什么英国人能够那么闲天天喝下午茶,退休了晒太阳喝啤酒。他们追求的不是最好,而是在自己能争取到的范围内不错的选择就好,不像我这种眼睛放在头顶上一家家被拒下来才找着合适的。后来我鼓励他不要看轻自己,去申请大公司。于是他就轻松拿到亚马逊伦敦的offer,并杀进了谷歌总部最后一轮面试。不过最后的代码被查出来有小错误,所以他签了亚马逊。

我毕业典礼回去见他的时候,他刚在亚马逊上班两周。我们坐在四十楼的Duck and Waffle吃早餐。俯瞰整个伦敦,他问我,再回来什么感觉。我看看身边落地玻璃下的微观老城,看着闹市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伦敦不是老样子吗。四年前我来,四年后我走,伦敦地铁还是在运作,红色公交车电话亭一点都没有变,大量游客涌入这个城市一睹芳姿,白领丽人匆匆走在街上,黑丝高跟精致眼线。伦敦一点都没变,变的是我们。我们从满怀期待开始在The Hut Group实习,一起收到回聘,一起拒掉回聘,那是个税前年薪四万五千英镑的offer,是我在拿到重建局奖学金后的第二份正式工作offer,我们眼都不眨,然后各自在归属的地方开始新的工作。从大学生变成上班族,开始新的旅程,满怀期待而野心勃勃。

来N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大三大四是我的旅游高峰期。一则是因为换了新加坡护照,出行方便了很多,二是因为实习六个月不用赶作业,上下班时间分明,所以得抓紧机会好好玩。

我一个人去了苏格兰高地,爱尔兰都柏林,丹麦哥本哈根。在利物浦见了陈子衿,跟同事几个暴走曼彻斯特,一个人临时买了第二天的机票去旧金山,五天后回来当天跟三两朋友去了西班牙巴塞罗那,看遍了城里所有高迪的建筑。2014年年底跟男朋友的高中同学去了芬兰看北极光,复活节假期跟大学同学回了家,她爸爸开车带我几乎游遍了罗马尼亚,回程路上去了比利时布鲁塞尔,总算看到了小公民于连和那闻名已久的大广场。最后在交毕业论文前一周不怕死地跟朋友几个重游英国湖区。

我记得那些旅途中微小的时刻,一些支离破碎的细节。大学四年很少记录,旅途中也是四处晃荡,随意拍照而已。一个人出行尤为随性,定一个比较中心的酒店,想去哪里去哪里。这是真正肆意妄为的自由,不受任何拘束的散漫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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